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08-11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双桥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统筹抓好经济发展与疫情防控,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责任,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部署安排,根据住建部《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建办质〔2022〕14号)、《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市政府《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渝府发〔2022〕1号)和市政府批复的市住房城乡建委《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2〕6号)、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15号)等文件要求,市安管总站制定了《2022年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政区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2022年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

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2022年4月8日

2022年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强化事故防控,推进责任筑安

(一)压实参建单位安全责任

一是督促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首要责任及配套管理措施,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二是加大督促落实监理“十不准”工作,保障监理企业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三是督促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参建企业及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积极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监督一科,配合科室:建筑市场执法科。责任单位:各区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承担监督任务科室,下同)

(二)严格管控危大工程

一是持续深化危大工程管理,修订《危大工程实施细则》并提请以市住房城乡建委名义印发,推广使用危大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危大工程从方案编审、实施过程、闭环整改的全过程、信息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二是制定专家管理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专家在危大工程过程管理中的智囊团作用,并建立奖励惩戒机制。三是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尽职履责,严格施工现场照方案(图)施工,坚决扭转施工与方案“两张皮”问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严管重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差别化监管。(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配合科室:信息技术科。责任单位:同上)

(三)降低以高坠为主的事故总量

打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组合拳”,总结分析近10年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规律,制定完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出台《建筑施工高处坠落防治安全技术标准》《施工现场防高处坠落生命线设置标准图集》等配套标准。严格落实《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工作方案》《预防建筑施工常见高处坠落事故“十项措施”》等要求,强化实体安全防护,尤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每天3次“双签字”检查制度落地情况。组织召开预防高坠现场观摩会,培育一批典型示范工地。开展习惯性违章专项治理,对违章行为“零容忍”,确保2022年高坠事故大幅下降,“十四五”期间高处坠落亡人数下降50%。(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配合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同上)

(四)做实做好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推行项目一线从业人员“两单两卡”。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为目标,编制房屋市政工程一线从业人员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两单两卡”(范本)并在全市推广应用。二是加强一线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在渝中央企业、市内特级企业施工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经验做法,督促参建单位充分利用好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根据不同工序、不同工种,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防止和减少因工人违章操作、冒险蛮干造成的事故。三是加强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严格“安管人员”100%持证上岗,不断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四是加强监督员队伍建设。坚持新监督员上岗培训、监督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各类专项培训,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和法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效能。(牵头科室:信息技术科、综合管理科,配合科室:建筑市场执法科、监督一科。责任单位:同上)

(五)有序推动行业安全监管技术进步

按照部市的有关要求,加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启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化》等地标编制工作,淘汰一批施工安全系数低、危险性大、对环境或人员造成不利影响等方面的技术或产品,推广应用安全系数高、先进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配合科室:设备与应急管理科。责任单位:同上)

二、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制度管安

(六)优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抓紧修订发布《工程安全手册》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制度文件,优化完善安全标准化评价系统,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配合科室:信息技术科。责任单位:同上)

(七)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置

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的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事故报送催办、事故企业约谈,对事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上限处罚。同时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项目的复工管理。(牵头科室:法制科,配合科室:建筑市场执法科、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同上)

(八)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管理

一是推动政府购买施工安全管理服务,通过引入社会机构,进一步充实政府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和管理水平。二是推行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配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出台“安责险”制度文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通过保险费率等机制淘汰劣质企业和人员,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三是大力推广举报奖励制度。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渝州行”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知识,举报奖励制度,全力营造人民群众“会举报、愿举报、敢举报”的浓厚氛围。(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配合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同上)

(九)完善廉政风险监督机制

严格落实廉政举报公示制度,对监管人员、监管项目适时开展“轮岗”“换防”。严格执行“三书”(廉洁自律告知书、廉政纪律告知书、廉政情况反馈书)制度,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和着装礼仪,全程启用执法记录仪,实施项目监督全过程留痕,切实提升监督、执法的透明度。(牵头科室:纪检办,配合科室:办公室。责任单位:同上)

(十)建立通报制度

定期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推进会,将会议直接开至一线项目部。同时,结合“四不两直”“飞检”情况,对近期事故情况,对监管不到位的区县、履职不到位的企业,在全市大会上站台亮相,红脸出汗,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地落实落细。(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配合科室:办公室。责任单位:同上)

三、强化监督执法,推进依法治安

(十一)做实做细“飞行检查”

聚焦“六类事故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等施工安全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飞行检查,每月随机抽取人员组成10个飞行检查小组,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抽查督查,检查结果适时通报,督促区县和参建单位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根据区县安全事故情况、项目数量等,对问题较多的区县和企业实行差别化检查。(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飞检专班,配合科室:各飞检小组。责任单位:同上)

(十二)扎实开展“治理行动”

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要求,集中用两年左右时间,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提升安金治理能力,坚决遏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4月15日前,提请以市住建委名义印发具体实施方案;2022年7月底前,对全市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2022年9月底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配合科室:监督一科。责任单位:同上)

(十三)常态落实“十条措施”

针对汛期高温、冬季雨雪等极端气候及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定期研究部署对应专项行动,确保特殊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坚持差别化监管,将事故多发区域列为督查重点;对发生事故的企业、项目顶格处罚,并加大监管频次,扩大检查内容。(牵头科室:设备与应急管理科,配合科室:监督科、法制科。责任单位:同上)

(十四)持续推行“专项检查”

对照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清单逐项跟踪落实,确保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按照安全监管“长牙齿”,行政执法“铁面孔”的总体要求,结合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十百千”安全专家服务,有效落实“四不两直”、危大工程及防高坠、建筑起重机械等各类专项检查,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配合科室:法制科、设备与应急管理科、建筑市场执法科。责任单位:同上)

(十五)严格开展“市场执法”

重点围绕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建设、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房地产市场违法、随意压缩工期和造价等行为,加强对各区县建筑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查,采取经济处罚、公示曝光、失信惩戒等限制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建筑及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努力营造建筑及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牵头科室:建筑市场执法科、房地产执法科,配合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同上)

四、强化智慧监管,推进科技兴安

(十六)优化智慧工地建设

按照“上线、进网、云识别”的总体建设要求,不断优化调整智慧工地平台建设,完善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强化智慧工地实施应用,逐步改变传统监管模式,赋能安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坚持2022年新开工项目应建尽建智慧工地。(牵头科室:信息技术科。责任单位:同上)

(十七)深入推进实名制管理

一是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平台建设,打通与智慧工地的互联互通,做好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上传等基础工作。二是加强实名制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项目从业人员持证情况、人员到岗情况、教育培训、疫情防控等情况的信息化监管,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促进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如数到岗、依法履职。(牵头科室:信息技术科。责任单位:同上)

(十八)完善安全监管平台

修订《安全监督工作手册》并提请以市住房城乡建委名义印发。推广启用安全监管平台APP,与危大工程系统互联互通、深度融合,做细做实项目监管,实行每日监督内容在线审批,监督检查影像及整改资料实时上传,督促项目严格执行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开展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确保项目安全管理和监督管理实现“闭环”管理。建立基于视频巡检的智慧安全监管系统,全市选取1-2个项目开展试点,初步实现室内即可对参建单位日常安全巡视、危大工程旁站进行定位和记录,实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且允许各个终端实时对话,便于管理和提醒。(牵头科室:信息技术科、监督一科,配合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同上)

五、强化基础工作,推进服务保安

(十九)坚持党建引领项目安全监管

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强化“三基”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交心谈心等活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围绕建筑施工安全、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行与在建项目党建活动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项目党建活动,更好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牵头科室:党建办。责任单位:同上)

(二十)常态化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在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的基础上,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全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由建设单位总牵头,施工总承包单位具体实施、监理单位监督审查、其他参建单位配合,共同织牢织密项目疫情防控网。二是强化人员管控。做好进场人员排查,实施“一人一档”防疫管理和实名制管理,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及行程码查验,外省来渝人员社区报告制度等,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做到应接尽接。三是加强卫生管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毒杀菌处理,严格会议活动举办、用餐制度管理,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配备足够的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满足日常需求。四是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监督检查“必查项”,督促参建单位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同上)

(二十一)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一是抓好标准执行。持续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治理,督促在建项目严格执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进一步推广新型智能渣土车,以施工围挡大门设置、场内裸土覆盖、工程车辆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等为整治重点,营造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有序良好形象。二是抓好样板引路。以市级重大项目和重要区域项目为重点,打造100个安全文明工地、410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并适时召开全市文明施工观摩会,带动行业水平整体提升。(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同上)

(二十二)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1+3+40”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器材)储备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市、片区、区县三级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机制,强化日常训练,组织开展1次基于情景构建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救援能力。二是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装备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三是规范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牵头科室:设备与应急管理科,配合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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