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有关要求,加快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现将装配式建筑实施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办事,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进行了重构,升级为“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2日起正式上线试运行。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 “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天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为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为落实治欠保支各项制度,维护施工现场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防范住建领域各类风险,促进黑龙江省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起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研提修改意见。
现批准《基坑工程装配式型钢组合支撑技术标准》为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41/T237-2021,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河南省施行。本标准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www.hnjs.gov.cn)公开,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建质〔2018〕9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住建质安函〔2019〕72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住建发〔2020〕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持续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结合天津市实际,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专家编制了《天津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检查用表》(以下简称《检查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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