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建综〔2021〕13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淇滨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山城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2021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年度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021年3月22日
2021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河南重要讲话、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为主线,以建筑施工安全为底线,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继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要目标
受监工程主体结构合格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达到100%,提高“两书一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覆盖率,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1.持续落实建筑工程品质提升指导意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和《河南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豫建质安〔2020〕396号)精神要求,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动工作开展。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健全工程质量风险管控体系,有效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2.统筹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与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
加大企业级手册制定指导力度,提高施工总承包企业编制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覆盖率,推动形成国家、省级和企业三级手册体系完善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强化关健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促进质量管理标准化与质量手册有机融合,督促各地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程》(DBJ41/T196—2018)开展标准化评价,大幅提高A级项目占比。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专项督查,落实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管控,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实现工程质量均衡发展。
3.全面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市、县(区)监管体系,为落实好工程质量监督责任提供保障,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监理单位监督责任,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现场服务能力,构建齐抓共管工程质量的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价,对全市工程质量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4.持续加强检测机构监管。强化检测机构监管过程中省市联动,把好准入关。加强分支机构和多场所管理,切实规范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信息系统应用,填写完善注册类人员、职称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仪器设备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利用检测报告信息,发挥大数据在行业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比对,规范检测行为,提升检测能力水平。
5.进一步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力度。研究制定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措施,综合运用差异化监管、信息化管控、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大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各环节质量监管力度,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结构安全。
6.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管理。按照《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跟踪督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强工程质量投诉数据分析,掌握工程质量投诉发展动态,增强工作针对性。
7.始终保持工程质量监管高压态势。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督查力度,切实保障工程实体质量。继续保持监管力量向重点民生工程有效倾斜。
(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防范减少事故发生
1.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总结示范企业经验做法,围绕“五有”建设标准,落实巩固建筑施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指导手册和评估标准,细化建设流程和评价规则。强化体系在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和施工关环节应用,把体系建设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有机融合,作为企业和项目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有效提升体系建设的运行质量。做好市级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组织开展示范企业轮训,督促各县(区)按时完成本辖区示范企业培育和骨干力量培训工作加强学习交流,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专家指导、示范企业对口帮扶,继续组织现场实操培训,提升体系建设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建设能力。强化执法监督,依法惩处一批未按规定建立双重预防系统或建而不用的企业,倒逼企业真建真用。
2.防范化解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风险。紧盯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通过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危大工程施工管理程序、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筹备建立市级危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规范专家论证行为,把好危大工程管理技术关。紧盯建筑起重设备管理,摸清各县(区)从事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安装、维保、检测等单位有关情况,制定强化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规范市场行为,严格过程管控。积极推进建筑工地起重设备信息化建设,探索起重设备“一体化管理”和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开展在用起重设备专项抽查,建立起重设备淘汰制度,为起重设备管理提供技术和制度保障。
3.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集中力量攻坚,确保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第三阶段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深入分析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共性、关键性问题,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确保专项整治有的放矢。要坚持排查发现隐与整改治理隐患“两手抓”,确保整改形成闭环、不留隐患。
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紧盯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调研,摸清全市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消除安全监管盲区。针对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薄弱环节,制定有效防范措施,遏制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多发势头。
5.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排查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6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既有和在建房屋的排查任务,重点排查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经营、使用等环节有关情况和房屋安全隐患。同步清查其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整治房屋安全隐患,防范化解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带来的房屋安全风险,强化房屋建筑安全源头管控,守牢房屋建筑安全底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同、技术保障、宣传引导,确保第二阶段工作能按照目标任务、时节点、工作要求顺利实施,推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向纵深发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消除各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6.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的指导服务,通过组织技术培训、检查督导、现场问询、业务抽查等形式,提升监管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安全监管工作突出的予以奖励,对履职不到位、事故多发的子以惩处。
7.加大对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加大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打击力度,通过严格的管理和严厉的责任追究倒逼企业及属地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创新督查方式方法,继续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易地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跟踪考核问效,推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8.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等标准规范要求,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绿色文明施工,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扬尘精细化管控水平。不断创新优化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控监测平台建设,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综合管控,持续巩固扬尘治理成果。
9.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深入贯落实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省、市政府要求,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各县(区)按照全市普查工作方案确定的技术框架,健全组织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技术方案和实施路径,确保按时完成普查任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0.持续强化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工地食品采购、食堂卫生及食堂设施设备等日常监督管理,强力推进房屋建筑环境卫生达标建设工作,坚持把建筑施工现场食堂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健康证列为重要检查内容,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1.持续做好建筑工地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加强在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内水池、基坑、水坑等积水危险点的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挡、进出施工区域实名制登记等防范措施,严禁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坚决杜绝行业内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12.加强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按照保障在校师生安全的要求,提高隐患治理标准,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提示工作,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保障施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三)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更好服务行业发展
1.充分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功能。积极推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应用,逐步开展智慧工地建设试点,结合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打通平台应用最后一公里。构建平台应用考核机制,督促各县(区)积极推广使用,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2.有力推动标杆引领示范。围绕“中州杯”工程培育、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参建主体提升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以纳入创建计划的工程项目为重点,在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施质量安全手册等工作中,先行先试,创新引领,带动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3.积极实施质量安全分级管控。综合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分级管控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联动作用,营造奖优罚劣的监管环境,鼓励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4.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升主管部门监督人员、施工现场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新闻论宣传,营造全行业重质量、抓安全的浓厚氛围,积极向社会传递质量安全管理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