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设区市住建局(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活动管理,明确市场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省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

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筑市场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P020240201406000140869 (1).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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