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建规〔2019〕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docx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28日